广州从化区应急处置不法集资领导组公司办公室于今年10月初分享了广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通知,于今年的7月2日至今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上平台集资的损伤集资参与人开展信息核实登记。
现阶段,从化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顺利开展,为进一步维护损伤集资参与人的支配权,使每一名损伤的集资参与人都能了解“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现公布广州从化区应急处置不法集资领导组公司办公室有关“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知,內容以下:
一、信息核实登记的目地
此次信息核实登记的关键目地是明确“e租宝”和“芝麻金融”2个服务平台中的损伤集资参与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在线充值与提现金余额并收集其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及手机号等联系信息,为下一阶段的案款归还打下基础。
二、信息核实登记的時间
核实登记限期自今年的7月2日至今年8月30日,
每星期一至周五早上9:00---11:30;中午14:00---17:30。
三、核实登记地址的设定
融合我区集资参与人总数,早期设定当场核实登记点一个,即区协税护税办(路口街开源系统路23号,热线电话:020-87923021)。请未报名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立即带上有关材料至当场核实点报名参加核实登记。
四、带上材料
(一)真实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来其户口所在地核实登记的,需持自己身份证件、户口簿正本等材料开展真实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核实登记的,除需出示自己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自己广州暂住证、社会保障卡或近几个月个人纳税证明等证实在当地常常定居的材料之一(正本)。
集资参与人自己不可以报名参加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授权委托人报名参加当场核实登记。除出示上款需要的证实材料外,还需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正的委任书正本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因素限定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由其法定代理人报名参加当场核实登记。所需出示的材料除第一款需要的证实材料外,还需出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户口簿或监测证实等可以证实彼此法定代理真实身份关联材料的正本。
集资参与人早已身亡的,由其承继产权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证实继承权的公正公文(人民法院起效裁定)或有继承权的真实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集资参与人隶属的当场核实点开展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员以承继产权人身份证号为根据设立电子账户,案款退还至该电子账户内。集资参与人会有多位承继产权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开展核实登记的承继产权人的身份证号,各承继产权人中间对退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承继产权人自行处理。
(二)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需持集资合同书、金融机构交易明细或是收款收据等能证实在线充值、提现金余额的材料申请办理核实登记办理手续。
(三)收付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带上自己户下的储蓄卡并提前准备收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网点名字等信息。
五、预约方式
我区核实登记点将积极与集资参与人建立联系,并通告前去当场核实登记点开展核实登记的時间,请集资参与人维持数据信号通畅,非通告时间范围切勿前去核实登记点。一部分近四年更换手机号的集资参与人请积极拨通核实登记点联络热线电话(020-87923021),积极与核实登记点预定当场核实登记時间。
六、特别提醒
此次“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涉及到全国各地各省市,依照明确的实施方案,全国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仅此一次。
此次核实登记工作中完毕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早已核实登记的数据信息推动案款归还工作中。期待集资参与人可以战胜困难,积极参加当场核实登记,以防危害本身利益的完成。
广州从化区应急处置不法集资
领导组公司办公室
今年8月19日